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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3482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0-03-24
标题 服装厂工作时间过长
内容 我是**工厂一名普通车间工人,现在每天早八点开始上班,晚上八点至八点半下班,算上在路上的时间每天大概十三四个小时。长期这样首先1,中午十一点到十二点吃好饭后,距离吃晚饭约九个小时左右,时间久了肯定得落下胃病。2,每天起早贪黑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和孩子。我认为厂领导不能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而不为工人考虑,我想问工厂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?
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0-03-27
答复内容

      您的留言已收悉,我单位高度重视,劳动监察大队就此问题启动监察程序开展调查,如确有违反劳动用工时间问题,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进行惩戒。